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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以来,东太集团坚持在发展经济、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,积极回馈社会,热心参与捐资助学、扶危济困、双拥共建等公益事业,以真情回馈社会,积极履行着企业的社会责任。

2014年10月,“东太集团”获得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文明办、思明区红十字会联合授予“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”;
2014年7月,集团公司董事长胡清林先生当选为“第一届上海交通大学厦门校友会”会长;
2014年6月,集团公司董事长胡清林先生当选为“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”;
2013年1月,“东太集团”获得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文明办、思明区红十字会联合授予“2010~2012年度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”;
2012年12月,集团公司董事长胡清林先生当选为“福建省安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”委员;
2012年10月,集团公司董事长胡清林先生获得安溪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、安溪县教育局联合授予“爱心助学 济困育才”
2012年9月,“东太集团”获得安溪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、安溪县工商联合会联合授予“泽润学子 德馨千秋”
2012年9月,集团控股公司“漳州斯特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”获得厦门市红十字会、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联合授予“2006~2011年度人道奉献先进集体”称号;
2012年1月,集团控股公司“漳州斯特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”获得中共漳州市委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、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联合授予“漳州台商投资区2011年度经济建设功臣 ”;
2011年11月,集团公司董事长胡清林先生当选为“厦门市湖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”代表;
2011年8月,集团控股公司“漳州斯特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”获得安溪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、安溪县工商联合会联合授予“爱心助学 功德无量”;
2010年1月,集团控股公司“漳州斯特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”获得中共龙海市委、龙海市人民政府联合授予“龙海市2009年度经济建设功臣”;
2010年1月,集团控股公司“漳州斯特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”获得中共龙海市委、龙海市人民政府联合授予“龙海市2009年度纳税大户”;
2010年1月,集团控股公司“漳州斯特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”获得漳州龙池开发区管委会授予“2009年度纳税大户”;
2009年9月,集团董事长胡清林同志获得中共顺昌县委宣传部、中共顺昌县委教育委员会联合授予“圆梦助学贡献奖”
2009年1月,集团控股公司“漳州斯特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”获得漳州龙池开发区管委会、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授予“2008年度纳税大户”
2008年1月,集团控股公司“漳州斯特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”获得中共龙海市委、龙海市人民政府联合授予“龙海市2007年度纳税大户”;
2007年1月,集团公司董事长胡清林先生当选为“厦门市湖里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”代表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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